广饶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偏北,东营市南部。地处东经118°17′~118°57′、北纬36°56′~37°21′之间。北连东营区,南靠淄博市临淄区,东与寿光县接壤,东南与青州市相接,西面和博兴县毗邻,东北部濒临渤海莱州湾。总面积1137.9平方公里。从广饶县境内古遗址出土的文物考证,远在史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距今约五千年),境内就有人类居住、繁衍。上古时代,今广饶县境属爽鸠氏的居地,夏代至殷末,为季则艹氏、逢伯陵和蒲姑氏居地,西周时,为姜太公封地–齐国的辖地,春秋、战国时期,县境仍属齐国。秦代属齐郡,西汉始有广饶之名。至东汉划入利、益、博昌三县,属乐安国。三国时,县境属青州齐郡,归魏国所辖。至晋,复置广饶县,属齐国。晋怀帝永嘉五年(311年),青州没于汉刘聪,东晋时,后赵石勒、燕慕容广鬼、后燕慕容垂相继占据;至南朝宋,刘裕曾于此置乐安郡,不久即入于北魏,仍为乐安郡,属青州。隋代改称千乘。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改千乘为乐安,属益都府,历元、明、清至民国初年,县名及境域均无变更。1913年乐安县属胶东道。1914年复称广饶,1927年直属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隶属清河行政区。1945年8月,广饶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渤海行政区清河专区。建国后,先后归属渤海区清河专员公署、惠民专区、淄博专区、惠民专区。1983年8月30日划归东营市。广饶县是春秋时期伟大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里,是山
广饶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